电冰箱等设备采购公告
我院业务开展需采购一批电器设备和通信设备,现组织院内自行采购,欢迎有意向供应商参与本次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冰箱等设备采购。
2.项目地点:泉州市中医院。
3.供货周期:7天内完成供货。
4.交货要求: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正品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具备正规合法经销渠道,相关部件及服务须满足本项目需求中各项要求,货物到达后,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清点验收,如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货物外观或内部的损坏,成交供应商须负责更换。
5.质保期: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整机不少于1年、主要部件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非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故障、损坏,成交供应供应商免费提供售后维修或更换,承担相关费用,无法修复的无条件更换新机。
二、主要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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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元) |
简要技术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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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电冰箱(柜) |
7000 |
4台电冰箱(柜)的采购、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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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
手机 |
2200 |
2部手机的采购、供货 |
三、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本次报价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不接受采用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须知
1.本项目为总包干价,项目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摆放,且按照采购人限定的时间、地点、质量、要求,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安装费、培训费、税费(正式发票)等相关费用。
2.评审办法:最低价中标法。同等条件下,免费质保期长者优先推荐。
3.本项目分2个采购包,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的报价响应,但须按包分别提交报价响应文件。
4.货到验收合格,附送货清单由我院使用科室签字确认。
5.响应报价文件要求:1)资格预审文件(一份,无需密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2)报价文件(一份,密封提交),封面注明“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封口处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6.不论中标与否,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报名的全部费用,我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五、采购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响应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与时间
1.递交时间及方式:供应商代表请于2026年3月16日17:30前将资格预审文件及报价文件(递交至泉州市中医院四楼杏林走廊后面总务科二,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
2.联系方式:总务科小刘 22209325。
泉州市中医院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