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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中医院针灸科、脑病科系列教学视频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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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泉州市中医院针灸科、脑病科系列教学视频拍摄制作。

二、项目预算:合计人民币10万元40个短视频,每个3分钟以内)

上述预算包括前期创作费(含脚本及分镜头)、现场拍摄费、后期制作(同时含配音、编辑修改调色、后期来院补拍镜头等)费、拍摄及制作设备费、摄制人员食宿交通费、各类税费及其他一切与该项目相关之费用。

三、项目内容:

1.拍摄主题:针灸科、脑病科教学视频、名老中医授课视频、健康教育视频等。

2.拍摄及制作要求:

(1)中文版,每部时长3分钟内,具体时长按视频拍摄要求而定

(2)结构(如片头、引子、正片、片尾等)及片长分配合理;

(3)风格:画面影像节律动感,动态镜头自然流畅,背景音乐旋律优美,全片可观赏性强;

4)技术参数:格式为MP4,分辨率为1080P或4K,1080P文件码率为10-50Mbps,4K文件码率为30-100Mbps,需调色和后期包装制作,设置字幕;

5)拍摄设备:摄像机、灯光及录音器材等

四、成片要求及拍摄时间:

1.成片完整材料包括脚本文本、所有拍摄的源视频素材、视频成片。

2.接获视频拍摄通知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脚本编创,并通过招标方审核。脚本通过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现场拍摄、后期制作(含配音、后期补拍镜头、编辑调色修改等等),并经招标方审核定稿后将成片交付招标方。

3.可根据我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不限次数修改(验收交片后不再进行修改)。

4.视频通过验收后,我方是唯一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未经同意,中标者不得擅自对外公开发表或向他人提供成果。

五、投标方资质:

1.投标方企业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投标方企业需成立1年以上,具备较强的独立影视制作能力,以影视制作为主营业务。

3.投标方企业具有独立完成项目制作所需的专业技术装备、技术团队;对本项目承诺有个性化特色的服务方案或优惠条款者优先。

4.在2020年7月1日以后(即合同签订时间在该日期后),投标方独立为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教学视频或健康科普教育视频摄制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外包、分包、转包等形式进行现场拍摄或后期制作。

6.未满足上述各项要求者,即未通过资格预审者,视作废标或违约,不再另行通知。

六、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交标时,投标方需提供投标文件(需密封注明:泉州市中医院针灸科、脑病科系列教学视频拍摄制作项目,并在封口加盖公章),包括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报价书(请按视频每分钟报价即XXX元/每分钟,投标书超预算为废标)

4.企业简介与业绩展示文件;

5.本次拍摄所配备的岗位人员数量,以及人员的资质介绍;

6.在2020年7月1日以后(即合同签订时间在该日期后),投标方独立为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教学视频或健康科普教育视频摄制服务相应合同复印件

7.投标方根据我院提供的主题,在规定时间内拍摄一个3分钟内的短视频,制作完成后拷贝在U盘内,提交院方现场评分(评分细则见附件F2项)。

8.2020年7月1日以后所拍摄视频获得荣誉材料(如有),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拍摄协议等)。

投标文件的份数为一份,密封在一个标袋中,并在标袋密封处加盖公章,以及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医院可拒绝接收,投标书应对其后果负责。投标书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七、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附后

八、付款方式

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后,乙方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全部视频拍摄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剩余金额。

报名联系方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721日起至725下午6点整(工作时间为8:00-12:00,15:00-18:00,须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泉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4楼科教科。

3.联系方式:0595-22200107。

4.交标时间、地点:85日,泉州市中医院科教科

 附件:评分细则.doc

 

泉州市中医院

 202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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