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中药房设施用品采购二次公告
我院业务开展需采购一批不锈钢锅、小推车等用品,现组织院内自行采购,因首次公告采购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流标,现进行二次采购公告,欢迎有意向供应商参与本次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共享中药房设施用品采购。
2.项目地点:泉州市中医院。
3.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供货。
4.项目最高控制价:24000元。
5.评审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二、主要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批不锈钢锅、小推车等用品,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本次报价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不接受采用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须知
1.本项目为总包干价,项目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摆放,且按照采购人限定的时间、地点、质量、要求,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安装费、培训费、税费(正式发票)等相关费用。
2.货到验收合格,附送货清单由我院使用科室签字确认。
3.响应报价文件要求:1)资格预审文件(一份,无需密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作为供应商代表参加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人参加时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报价文件(一份,密封提交),封面注明“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封口处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4.不论中标与否,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报名的全部费用,我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五、采购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响应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与时间
1.递交时间及方式:供应商代表请于2025年7月15日17:30前将资格预审文件及报价文件(递交至泉州市中医院四楼杏林走廊后面总务科,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
2.联系方式:总务科小刘 22209325。
泉州市中医院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