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有一批仪器设备已超过规定的资产使用年限,经使用科室金和设备管理部门确认,已不能正常使用或无法恢复其功能。根据《泉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及我院《泉州市中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经院办公会及院党委会审议,本批拟报废的仪器设备共325项,账面原值合计2541270.2元;单价五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共5项,1049500元。
现予以公示。
附件:泉州市中医院固定资产报废清单.xlsx
泉州市中医院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