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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中医院门诊特殊病种、生育险开通、外伤认定及转外就医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9-12-13 点击次数:8019 来源: 关闭

泉州市医保局在我院设立医保服务站,实行服务功能前移,全城通办,主要功能有:门诊特殊病种办理、外伤认定、生育险开通、转外就医,以下为广大市民提供“一站式”办理指南。

办理地点:泉州市中医院门诊一楼“泉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驻泉州市中医院医保服务站”。

咨询电话:28280378转6055

一、门诊特殊病种

办理门诊特殊病种,须携带以下材料:

1、《门诊特殊病种、家庭病床审批表》一份(医生开具);

2、疾病证明书(医生开具,门诊一楼服务中心加盖印章);

3、检查报告单(门诊四楼医务科加盖印章)及化验报告单(二楼检验科加盖印章),具体按各病种规定执行;

4、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门诊一楼服务中心加盖印章);

5、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1张;

6、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

二、开通生育险

职工医保患者因生育有关的住院开通生育险须携带材料:

1、疾病证明书(医生开具,门诊一楼服务中心加盖印章);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或一、二孩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备注:如流产需提供《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表》或产前诊断技术机构出具不宜继续妊娠的医学诊断证明;14周以下需提供不宜继续妊娠的医学诊断证明;如保胎需提供费用清单);

3、医保卡、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外伤认定

外伤认定须携带材料:

1、首诊医院门诊病历(医生开具);

2、外伤认定表(医生开具);

3、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供户口本);

4、120出车单(120所属单位出具,仅限叫120服务参保患者)。

四、办理转外就医

转外就医办理:

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外就医的省内实行一卡通,省外须持疾病证明书及相应的检查报告单和本人的社保卡到医保经办机构或医院医保服务窗口备案,但在登记后尽快去治疗,不可拖太久,就诊后及时刷卡结算,不能刷卡结算的,带相关住院材料于次年11月30日前至所属医保中心手工报销结算。



发布日期:2019-12-13 点击次数:8019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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