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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泉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递补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6-01-05 点击次数:12085 来源: 关闭
            根据《2015年泉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现对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阶段因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进行第一次递补,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递补岗位及人员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收人数 姓名 最终成绩 排名 备注
1 泉州市中医院(泉州市中医联合医院) 19 专业技术(眼科) 1 蔡小牛 85.6  2 第一名王段放弃
二、资格复审
请上述人员于2015年1月4日-6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0595-28282001,传真:0595-28282001
三、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1月9日(周六上午8:00集中报到)
(二)报到地点:泉州市中医院(泉州市笋江路388号)门诊楼四楼
(三)体检标准:执行2005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四)体检费用: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由考生支付,请带足费用;
(五)注意事项:参加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准考证丢失者请登陆泉州人事考试网站打印),不得冒名顶替;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晚餐请食用清淡食物,避免饮酒、暴食,22:00后请勿再进食,以免影响血液检查的准确性。体检当天上午空腹参加体检。
四、其他事项
(一)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体检,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 审或体检资格的,应向市中医院人事科出具书面弃权声明(可以传真方式发送),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因个人原因而未能亲自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三)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后,考生应向招聘单位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综治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并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8282001。


发布日期:2016-01-05 点击次数:12085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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