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泉州市中医院废旧物资设备处理招标公告
泉州市中医院废旧物资设备处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09 点击次数:91360 来源: 关闭

泉州市中医院废旧物资设备处理招标公告

我院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处理一批废旧物资设备(具体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评估价值详见报价文件清单,现场看样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物资回收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2、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10月9日上午9:00—10月12日上午9:00到泉州市中医院办理投标人资格审查手续,经泉州市中医院废旧物资处理招标工作小组资格审查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后方可报名。

3、2017年10月12上午,我院将组织各投标人实地察看废旧物资设备情况,考察后各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报价,报价应充分考虑设备拆装费、运输费、安全措施费、运杂费(含人工、机械工具、人身保险费)及管理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的成本费用。

4、报价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封标)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17:30,地点为泉州市中医院总务科。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我院将组织进行评标,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其参与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中标人若放弃中标权,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我院与中标人签订废旧物资设备处理合同后,中标人应立即按照我院要求进行标的物的过磅结算,当日过磅结算的标的物缴清处理款后立即装车运走,否则做弃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在6天内将标的物运走,并将现场清理干净。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物处理完,将按500元/天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投标保证金扣除。废旧物资设备拆卸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

8、未中标人在开标后一周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履行合同完毕后退还。

报名地点:泉州市鲤城区笋江路388号泉州市中医院总务

联系人:小刘联系电话:22209325

泉州市中医院

2017年10月9日


发布日期:2017-10-09 点击次数:91360 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预约挂号